2018年11月4日經課

信仰省思

路得記 1:1-18,希伯來書 9:11-14,馬可福音 12:28-34

以愛還愛

基督之所以被稱為「大祭司」,是因為祂用自己的血為世人贖罪。這愛感動我們甘心樂意的去事奉祂,就是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愛神(榮耀神∕作神喜悅的事)和愛人(處處為他人設想,甚至捨棄自己的好處)。拿俄米的兩位外邦兒媳都願意追隨她回國,路得更說明要歸信耶和華,可見拿俄米在多年來與她們的相處中,定必建立了信徒的好榜樣。她也為兒媳們設想,不願她們跟她一同捱苦和受歧視(因為在猶大,寡婦、與外族通婚的、回流的都會被人歧視)。另一邊箱,路得就為了婆婆,甘願放棄改嫁的機會,離鄉別井,生死相隨。

在「愛神愛人」的工課上,我們又願意去得多「盡」?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又有否流露信徒的榜樣,使人對我們所信的神產生好感而歸信呢?

 

讀經一             路得記 1:1-18

1當士師秉政的時候,國中遭遇饑荒。在猶大伯利恆,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。2這人名叫以利米勒,他的妻名叫拿俄米;他兩個兒子,一個名叫瑪倫,一個名叫基連,都是猶大伯利恆以法他人。他們到了摩押地,就住在那裏。3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,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。4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,一個名叫俄珥巴,一個名叫路得,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。5瑪倫基連二人也死了,剩下拿俄米,沒有丈夫,也沒有兒子。6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,要從摩押地歸回;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,賜糧食與他們。7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,要回猶大地去。8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:「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。願耶和華恩待你們,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!9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!」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。她們就放聲而哭,10說:「不然,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。」11拿俄米說:「我女兒們哪,回去吧!為何要跟我去呢?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?12我女兒們哪,回去吧!我年紀老邁,不能再有丈夫;即或說,我還有指望,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,13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?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?我女兒們哪,不要這樣。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,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。」14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,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,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15拿俄米說:「看哪,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裏去了,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!」16路得說:「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。你往哪裏去,我也往那裏去;你在哪裏住宿,我也在那裏住宿;你的國就是我的國,你的神就是我的神。17你在哪裏死,我也在那裏死,也葬在那裏。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!不然,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。」18拿俄米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,就不再勸她了。

讀經二             希伯來書 9:11-14

11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,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,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,不是人手所造,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;12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13若山羊和公牛的血,並母牛犢的灰,灑在不潔的人身上,尚且叫人成聖,身體潔淨,14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,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,除去你們的死行,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?

讀經三             馬可福音 12:28-34

28有一個文士來,聽見他們辯論,曉得耶穌回答的好,就問他說: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?」29耶穌回答說:「第一要緊的就是說:『以色列啊,你要聽,主-我們神是獨一的主。30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愛主-你的神。』31其次就是說:『要愛人如己。 』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。」32那文士對耶穌說:「夫子說,神是一位,實在不錯;除了他以外,再沒有別的神;33並且盡心、盡智、盡力愛他,又愛人如己,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。」34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,就對他說:「你離神的國不遠了。」從此以後,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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