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省思
創世記 25:19-34, 羅馬書 8:1-11, 馬太福音 13:1-9, 18-23
你是那一種土壤?
撇開故事內容,只看象徵符號,以掃和雅各兩兄弟其實分別代表了信徒「屬世∕屬肉體∕天然的生命」以及「屬靈的生命」,而這兩種的生命是「彼此相爭」的(創25:22)、「為仇」的(羅8:7)。屬世的生命自然貪戀世界(以「田野」象徵),體貼肉體的即時需要(「紅豆湯」),多於體貼屬靈的事(帶有神應許與祝福的「長子名份」);屬靈的生命則愛留在聖殿(「帳棚」),即神的同在裡,並看重我們是「神的兒女」的名份(參羅 8:16-18)。
作為基督徒,只要我們還活在世上,就難免要面對以上兩種生命的角力。有些時候我們隨從聖靈,內心就如耶穌比喻中的「好土」,能讓神的話語∕生命往下扎根,往上結果子。但更多時候,我們傾向隨從肉體,一則沉溺於吃喝玩樂、酒色財氣、感觀刺激之中(荊棘的比喻),二則不願意為神動一根指頭,更消說要背負十字架(石頭地的比喻)。當我們的心一直剛硬下去,有朝一天,神的道就再也聽不進去了(路旁的比喻)。
神的道是無條件的賜予眾人,能領受多少,就取決於我們今天是否願意拔掉「荊棘」,鋤鬆「石頭地」,使心田成為「好土」,讓神的生命能在其中茁壯成長。
讀經一:創世記 25:19-34
19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。亞伯拉罕生以撒。20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。利百加是巴旦‧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,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。21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,就為她祈求耶和華;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,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。22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,她就說:「若是這樣,我為甚麼活著呢?」她就去求問耶和華。23耶和華對她說:兩國在你腹內;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。這族必強於那族;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。24生產的日子到了,腹中果然是雙子。25先產的身體發紅,渾身有毛,如同皮衣,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。26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,手抓住以掃的腳跟,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。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,以撒年正六十歲。27兩個孩子漸漸長大,以掃善於打獵,常在田野;雅各為人安靜,常住在帳棚裏。28以撒愛以掃,因為常吃他的野味;利百加卻愛雅各。29有一天,雅各熬湯,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。30以掃對雅各說:「我累昏了,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。」因此以掃又叫以東。31雅各說:「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。」32以掃說:「我將要死,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?」33雅各說:「你今日對我起誓吧。」以掃就對他起了誓,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。34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,以掃吃了喝了,便起來走了。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。
讀經二:羅馬書 8:1-11
1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。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5因為,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;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。6體貼肉體的,就是死;體貼聖靈的,乃是生命、平安。7原來體貼肉體的,就是與神為仇;因為不服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,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。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裏,你們就不屬肉體,乃屬聖靈了。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裏,身體就因罪而死,心靈卻因義而活。11然而,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,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,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,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。
讀經三:馬太福音 13:1-9, 18-23
1當那一天,耶穌從房子裏出來,坐在海邊。2有許多人到他那裏聚集,他只得上船坐下,眾人都站在岸上。3他用比喻對他們講許多道理,說:「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;4撒的時候,有落在路旁的,飛鳥來吃盡了;5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,土既不深,發苗最快,6日頭出來一曬,因為沒有根,就枯乾了;7有落在荊棘裏的,荊棘長起來,把它擠住了;8又有落在好土裏的,就結實,有一百倍的,有六十倍的,有三十倍的。9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!」
18「所以,你們當聽這撒種的比喻。19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,那惡者就來,把所撒在他心裏的奪了去;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。20撒在石頭地上的,就是人聽了道,當下歡喜領受,21只因心裏沒有根,不過是暫時的,及至為道遭了患難,或是受了逼迫,立刻就跌倒了。22撒在荊棘裏的,就是人聽了道,後來有世上的思慮、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,不能結實。23撒在好地上的,就是人聽道明白了,後來結實,有一百倍的,有六十倍的,有三十倍的。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