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省思
約伯記 23:1-9, 16-17, 希伯來書 4:12-16, 馬可福音 10:17-31
來到施恩寶座前
本週的讀經一及讀經三都是超難解的經文,例如神為什麼要容讓撒但試探約伯?好人為什麼反得惡報?耶穌又為什麼要刁難那年輕的財主?難道有錢人要進天國真的要放棄一切?
這些問題的根源在於「律法主義」;須知道當人以為自己可以靠行為稱義∕得救的時候,就是背離了神、背離了「因信稱義」的真理。這時神就會出手,讓我們能醒悟過來。年輕財主問的是他該「做甚麼」去「承受永生」,是個律法的問題,所以耶穌就按律法總綱之要求去回答他,就是要做到愛人如己(即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)及愛神(即跟從耶穌)。這樣苛刻的條件試問誰能「做」到?耶穌要表達的是人根本不可能靠自己的行為(doing)去「賺取」救恩,唯靠基督的寶血成為神的兒女的(being),才能「承受」(inherit)救恩。與神的關係正正就是那年輕財主所「缺少的一件」(注意:當談到十誡時,耶穌故意省略了那有關「神人關係」的頭四誡)。
與年輕財主一樣,約伯也是個「財」德兼備的人,而且同樣有著「律法主義」的心態。他以為自己的富足是基於他對神的敬畏、遠離罪惡及對人的善行;因此,當他所遭遇的患難越發嚴重時,這種深藏的「自義」便顯露出來(參伯29:12-25)。他一心只想到神的「審判臺前」求「公道」(伯23:3-4),卻未想過要到神的「施恩寶座前」求「憐恤、恩惠和幫助」(來 4:16)。幸好他最終也沒有如撒但所指的離棄神,而是承認自己的無知(伯42:1-6)。
讀經二剛好總結了今天的經課;神的道能說穿人內心的罪和軟弱,在祂面前我們都原形畢露,一無可恃。與其逞強,不如承認自己的不足與無知,求神施恩憐憫。作為曾經在世上受苦的聖子,祂能體恤我們的難處;作為我們天上的父親,祂是無微不至的看顧著我們,不但供應我們一切需要,並在必要時將我們從歪路中挽回;而我們作為祂的兒女,有好品格是為了榮耀父親,不是為了免受懲罰或賺取賞賜。
讀經一 約伯記 23:1-9, 16-17
1約伯回答說:2如今我的哀告還算為悖逆;我的責罰比我的唉哼還重。3惟願我能知道在哪裏可以尋見神,能到他的臺前,4我就在他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,滿口辯白。5我必知道他回答我的言語,明白他向我所說的話。6他豈用大能與我爭辯嗎?必不這樣!他必理會我。7在他那裏正直人可以與他辯論;這樣,我必永遠脫離那審判我的。8只是,我往前行,他不在那裏,往後退,也不能見他。9他在左邊行事,我卻不能看見,在右邊隱藏,我也不能見他。
16神使我喪膽;全能者使我驚惶。17我的恐懼不是因為黑暗,也不是因為幽暗蒙蔽我的臉。
讀經二 希伯來書 4:12-16
12神的道是活潑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,甚至魂與靈,骨節與骨髓,都能刺入、剖開,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。13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;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,都是赤露敞開的。14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,就是神的兒子耶穌,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。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。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,與我們一樣,只是他沒有犯罪。16所以,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
讀經三 馬可福音 10:17-31
17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,有一個人跑來,跪在他面前,問他說:「良善的夫子,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18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神一位之外,再沒有良善的。19誡命你是曉得的: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不可虧負人;當孝敬父母。」20他對耶穌說:「夫子,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21耶穌看著他,就愛他,對他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22他聽見這話,臉上就變了色,憂憂愁愁地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23耶穌周圍一看,對門徒說:「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!」24門徒希奇他的話。耶穌又對他們說:「小子,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!25駱駝穿過針的眼,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。」26門徒就分外希奇,對他說:「這樣誰能得救呢?」27耶穌看著他們,說:「在人是不能,在神卻不然,因為神凡事都能。」28彼得就對他說:「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。」29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母、兒女、田地,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,就是房屋、弟兄、姊妹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,並且要受逼迫,在來世必得永生。31然而,有許多在前的,將要在後,在後的,將要在前。」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