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3月1日經課

信仰省思

創世記 12:1-4a, 羅馬書 4:1-5, 13-17, 約翰福音 3:1-17

在律法主義廢墟中辨識聖靈的聲音

亞伯蘭(亞伯拉罕)回應上帝的呼召與應許,在七十五歲高齡之際,毅然離開家鄉,踏向未知的遠方。亞伯拉罕此舉,純屬他對神全然信靠的表現,也是他被神「稱為義」的唯一根基,而非基於他個人的行為或功德。使徒保羅進一步指出,所謂「亞伯拉罕的後嗣」,指的不是猶太人——「屬乎律法」(靠行律法)的人,而是「效法亞伯拉罕之信」的人。這意味著,不論種族、身份與背景,人人皆能因信稱義,領受救恩。

這番教導對於當時嚴守律法、自以為義,甚至輕看外邦人的法利賽人而言,無疑是巨大的衝擊。他們所陷入的「律法主義」,過度糾結於規條的字面意義與外在行為,卻遺失了律法背後的精神與內在敬虔。因此,當耶穌對法利賽人尼哥底母說出: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……」(約 3:16-17)時,正是要點破這層迷思:救恩不在於血統與教條的守望,而在於對神愛子的信靠。這份信心帶來聖靈的內住,不僅賦予我們救恩的確據,更在生命本質上轉化我們,使我們如同經歷一場「重生」——老我的生命在基督裡漸漸蛻變,長成合神心意的新樣式。

亞伯拉罕憑信心踏上遷徙之路,尼哥底母則憑信心突破宗教框架,接受聖靈的洗(參約 3:5),最終從暗夜裡的尋訪者轉變為勇敢跟隨基督的門徒(參約 7:50-51, 19:39-40)。

站在新約的啟示下,基督徒理應對「因信稱義」與「重生」有深刻領悟,並對「律法主義」的流毒有所警惕。遺憾的是,當代教會中仍不乏「現代版法利賽人」,他們將人的傳統當作神的道理教導人(參可 7:7-8),字面地、斷章取義地利用經文,將其化作定罪他人的利刃(參約 7:23-24, 林後 3:6),甚至築起重重高牆,攔阻人進入天國(參太 23:4, 13),對聖靈在不同生命中所作的見證置若罔聞(參約3:11,林後3:3)。作為同志基督徒,我們曾深受律法主義的創傷,但感謝主,祂是那使萬事互相效力的神。這份試煉反倒使我們學會更緊地握住上主的手,在雜音中辨別聖靈微小的聲音,憑信心領受了重生的實在。

 

讀經一    創世記 12:1-4a

1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「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2我必叫你成為大國。我必賜福給你,叫你的名為大;你也要叫別人得福。3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與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。」4a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;羅得也和他同去。

讀經二    羅馬書 4:1-5, 13-17

1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?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3經上說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4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5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
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;哪裏沒有律法,那裏就沒有過犯。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17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」

讀經三    約翰福音 3:1-17

1有一個法利賽人,名叫尼哥德慕,是猶太人的官。2這人夜裏來見耶穌,說:「拉比,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裏來作師傅的;因為你所行的神蹟,若沒有神同在,無人能行。」3耶穌回答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。」4尼哥德慕說:「人已經老了,如何能重生呢?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?」5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;從靈生的就是靈。7我說:『你們必須重生』,你不要以為希奇。8風隨著意思吹,你聽見風的響聲,卻不曉得從哪裏來,往哪裏去;凡從聖靈生的,也是如此。」9尼哥德慕問他說:「怎能有這事呢?」10耶穌回答說:「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,還不明白這事嗎?1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;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;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。12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,你們尚且不信,若說天上的事,如何能信呢?13除了從天降下、仍舊在天的人子,沒有人升過天。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,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,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。16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

2024年12月15日經課

信仰省思

西番雅書 3:14-20, 腓立比書 4:4-7, 路加福音 3:7-18

喜樂的根源

面對國破家亡、眼前一片頹垣敗瓦,被擄回歸的以色列民要歡呼歌唱,因為知道神已除去他們的刑罰,重新住在他們當中,還要復興他們,使曾經羞辱他們的人汗顏。飽受宗教和政治的逼害,早期教會的信徒要喜樂、要一無掛慮,對逼害自己的人要謙讓,因為知道「主已經近了」。踏入將臨期,我們同樣要懷著歡欣喜樂的心去等候主耶穌的再來,即使身處的境況未必理想。

這都是對的。然而,如果我們只談喜樂和神的賜福,而避談罪與悔改的話,我們所傳的就是「偽福音」了。施洗約翰所傳的「福音」(路3:18)是要人先去反省自己的罪,再來接受水禮,以示悔改的心。更重要的是領受聖靈的洗,讓聖靈(如火般的)煉淨我們,叫我們的性情和行為都有所改變,即結出「屬靈的果子」。沒有聖靈的到最終就只有滅亡。另外,不同族群各自有他們容易犯上的罪;例如在約翰的聽眾中就有普通老百姓、稅吏、羅馬兵丁、以及「毒蛇的種類」(指的是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 – 參太3:7,分別代表了律法主義和唯物主義的罪。由於他們是「瞎眼領路」的宗教領袖,所以罪加一等)。

今天有不少教會為了討好人或自我感覺良好,只談神的「大愛包容」,少談罪與悔改。就算論到罪,都是別人的罪,與自己無關。問題是如果我們沒有罪,又何需耶穌的救贖呢?讓我們來學習約翰的聽眾們,一同去省察自己的罪,包括個人的罪及所屬族群的罪,問問神:我當做甚麼呢?作為同志基督徒,我們又當做甚麼呢?我們的族群最常犯的是什麼罪呢?我有同流合污嗎?

聖靈啊!求祢光照我們的心,使我們知罪,並懂得悔罪,又懂得倚靠祢的大能大力,去不斷更新自己的生命,結出屬祢的果子來。祢的同在與造就便成為我們喜樂的根源!

讀經一      西番雅書 3:14-20

14錫安的民哪,應當歌唱!以色列啊,應當歡呼!耶路撒冷的民哪,應當滿心歡喜快樂!15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刑罰,趕出你的仇敵。以色列的王-耶和華在你中間;你必不再懼怕災禍。16當那日,必有話向耶路撒冷說:不要懼怕!錫安哪;不要手軟!17耶和華-你的神是施行拯救、大有能力的主。他在你中間必因你歡欣喜樂,默然愛你,且因你喜樂而歡呼。18那些屬你、為無大會愁煩、因你擔當羞辱的,我必聚集他們。19那時,我必罰辦一切苦待你的人,又拯救你瘸腿的,聚集你被趕出的。那些在全地受羞辱的,我必使他們得稱讚,有名聲。20那時,我必領你們進來,聚集你們;我使你們被擄之人歸回的時候,就必使你們在地上的萬民中有名聲,得稱讚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
讀經二      腓立比書 4:4-7

4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。我再說,你們要喜樂。5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。主已經近了。6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、祈求,和感謝,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。7神所賜、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。

讀經三      路加福音 3:7-18

7約翰對那出來要受他洗的眾人說:「毒蛇的種類!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?8你們要結出果子來,與悔改的心相稱。不要自己心裏說:『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。』我告訴你們,神能從這些石頭中,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。9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,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,丟在火裏。」10眾人問他說:「這樣,我們當做甚麼呢?」11約翰回答說:「有兩件衣裳的,就分給那沒有的;有食物的,也當這樣行。」12又有稅吏來要受洗,問他說:「夫子,我們當做甚麼呢?」13約翰說:「除了例定的數目,不要多取。」14又有兵丁問他說:「我們當做甚麼呢?」約翰說:「不要以強暴待人,也不要訛詐人,自己有錢糧就當知足。」15百姓指望基督來的時候,人都心裏猜疑,或者約翰是基督。16約翰說:「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,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來,我就是給他解鞋帶也不配。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。17他手裏拿著簸箕,要揚淨他的場,把麥子收在倉裏,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。」18約翰又用許多別的話勸百姓,向他們傳福音。